乐亭县开展“12·4”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法治宣传活动

2018-03-05 09:52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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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乐亭县开展“12·4”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法治宣传活动。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维护宪法权威,推动实施“七五”普法规划,推进“法治乐亭”建设,全面增强群众法治观念,12月4日,由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司法局牵头,县法院、检察院、公安局、人社局、国土资源局、地税局、城管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质监局等27家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县直有关部门,联合举行了宪法宣传日集中法治宣传活动。宣传活动以开展法律咨询、摆放宣传展牌、悬挂宣传横幅、播放音像资料、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了《宪法》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食品安全法》《环境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。此次宣传活动,共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12000余份,发放法律图书1800余册,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00余人次。县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王剑秋,县人大副主任程兵,县政协副主席程春丽,县法院院长姚凌峰,县检察院检察长张世新等县领导参加了活动。

  

  我县开展“12·4”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法治宣传活动。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维护宪法权威,推动实施“七五”普法规划,推进“法治乐亭”建设,全面增强群众法治观念,12月4日,由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司法局牵头,县法院、检察院、公安局、人社局、国土资源局、地税局、城管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质监局等27家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县直有关部门,联合举行了宪法宣传日集中法治宣传活动。宣传活动以开展法律咨询、摆放宣传展牌、悬挂宣传横幅、播放音像资料、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了《宪法》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食品安全法》《环境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。此次宣传活动,共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12000余份,发放法律图书1800余册,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00余人次。县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王剑秋,县人大副主任程兵,县政协副主席程春丽,县法院院长姚凌峰,县检察院检察长张世新等县领导参加了活动。 (县司法局)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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稿源:   责任编辑:乐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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