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河北省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》公布我省年内将完成20件重点立法项目

2015-05-05 09:06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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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月20日,省政府召开第47次常务会,审议通过《河北省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》(以下简称《计划》)。《计划》将以省政府文件的形式印发。省法制办主任时清霜向会议作了《计划》草案的情况说明。

  《计划》明确,力争2015年年内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(即正式项目)20件,包括需要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、修订草案6件,需要年内制定的省政府规章14件;先行调研、待立法条件成熟时提出的立法项目(即调研项目)48件,包括地方性法规29件,省政府规章19件。按照省政府“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,提高政府立法质量”的要求,着眼加强重点领域立法,充分发挥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和保障作用,做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。

  在突出创新驱动,着力改善生态环境方面,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,实现创新驱动发展,修订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》;为防治大气污染,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,修订《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;为创造整洁、优美、文明的农村人居环境,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,制定《农村环境治理条例》。

  在完善公共安全保障制度方面,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,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制定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》;为规范电信设施和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管理,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监督管理措施,制定《电信设施管理条例》《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管理规定》《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》;为保障电信领域国家安全工作顺利开展,维护国家安全,制定《电信领域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管理规定》。

  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,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,强化城乡规划行政督察,修订《城乡规划条例》,制定《城乡规划督察办法》;为加强南水北调工程和城市供用水管理,制定《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规定》《城市供水用水管理规定》;为加强社会救助,规范社会中介组织管理,制定《社会救助实施办法》《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办法》。

  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,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方面,为构建和完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体系,规范税收征收和医疗保险基金管理,制定《预算管理规定》《税收保障办法》《医疗保险监督管理规定》;为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,规范信息系统审计工作,制定《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规定》《信息系统审计监督规定》;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,规范和监督行政审批事项委托行为,制定《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实施规定》。

  另外,考虑到随着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,省法制办将密切关注国家相关法律、法规的制定、修改情况和省委、省政府部署工作的进展情况,凡需立法的,严格按照立法程序,组织专门力量,确保及时出台。

关键词:立法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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稿源:   责任编辑:邢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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